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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同学、同事联手创业,嘴上说着红线不能碰、违法犯罪的事不能做,然而背后却“暗渡陈仓”,将表面上看似正常的棋牌类游戏App加装“保险箱”,为网络赌博实现现金兑换功能,将游戏变成了赌博工具。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1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孙某、张某、郑某等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缓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不同数额的罚金。
2020年8月,孙某等人拉拢同学或前同事购买一家空壳公司,成立了游戏软件开发公司,明确红线不碰、违法犯罪的事不做,坚持不为游戏开发“上下分”(现金兑换)功能。
成立公司没多久,郑某就因网络赌博输了很多钱,被女友张某数落,但郑某不仅没有悬崖勒马,竟与女友一起决定经营网络赌博App赚钱。张某在网上找到一家位于杭州的游戏开发公司,直接向公司负责人孙某询问游戏有没有“上下分”功能?孙某表示,游戏App中直接上下分的功能是没有的,但可以通过“保险箱”,再以微信转账等第三方支付形式实现该功能。所谓“保险箱”即相当于“游戏”中的“银行”,可以实现玩家和第三方银商之间游戏币的转移,再由银商兑换成现金,从而实现提现功能;还可以在后台修改输赢率,操控玩家输赢,保证赚大钱。同时,孙某还向郑某提供了一份赌客名单,让他们挖掘客源。最终,张某、郑某以6万元的价格向孙某定制开发所谓的游戏App。
几天后,两人下载了孙某发来的“游戏”App,经过孙某指导、试运营,郑某在后台设置35%的输赢率后,将这款App上线运营。张某负责推广找赌客,并为赌客上分(将赌客的钱换成游戏币);郑某负责技术,为赌客下分(将游戏币换成钱)。4个月下来,郑某、张某收取赌资近7万元。2021年3月31日,做着发财美梦的两人被警方查获。同年4月1日,为其提供“游戏”App的孙某等人也被抓获。
经查,自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孙某等人在明知张某、郑某等人利用棋牌类游戏App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软件开发、维护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12万余元。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孙某等人刑事责任;郑某、张某建立赌博网站,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也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22年11月24日对孙某、张某、郑某等人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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