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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检察:将监督与评查深度融合,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3-08-21 22:37:12   来源:天眼新闻

为了进一步强化干警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促进办案规范化。近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本年度第二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邀请律师和人民监督员等组成评查组参与案件评查工作,主动开启外部监督,借力“外脑智慧”助力案件质量提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评查由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具体承办,为了提高评查效率,在案件评查工作开始前,由案管办组织评查人员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的相关制度规定,并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种类、内容、标准与结果等次,明确评查的相关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案管办组织评查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

重点抽查,把脉问症。评查组对本院2023年上半年办结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重点类型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范围全部覆盖至每位员额检察官。评查组通过查阅卷宗、登录办案系统等方式,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深入细致地逐案进行评查。此次评查出瑕疵案件2件,合格案件22件,优秀案件7件。评查组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后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及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为案件“把脉问症”。

评查小组查看检察办案系统

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针对评查中存在的共性、突出性问题,由案件管理部门及时汇总后反馈至员额检察官予以整改落实,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问题,每个员额检察官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全面学习分析,保证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实行案件评查结果和办案质量提高良性互动,最终实现以案件评查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深化评查结果的运用,推动案件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评查打破了原有封闭自查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是紫云自治县检察机关充分借力“外脑”开展评查的有益探索与尝试,解决了本单位自查方式下评查尺度有失之宽、各部门互查力度不足的问题,提升了评查效能,进一步推动了司法办案规范化。评查结束后,被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给予充分的肯定,表示通过参与案件评查工作,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及检察办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与了解。

下一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邀请第三方参与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积极发挥“第三只眼”作用,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胡   彪

编辑 胡玉山

二审 谌贵璇

三审 聂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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