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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再错!高空扔下“盗窃所得”,男子被数罪并罚

时间:2023-08-22 08:22:48   来源:腾讯网

民警实施抓捕时,男子阚某为了销毁盗窃罪的罪证,直接将盗窃所得物朝六楼阳台外投掷,物品直接砸入一楼院子内,并将顶棚砸穿,这一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就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高空扔下“盗窃所得”,男子阚某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眼前的照片,


(资料图)

正是在民警上门抓捕时,

被告人阚某从六楼家中

扔下的避震器和刹车卡钳,

这一行为造成了

一楼住户家的顶棚砸穿。

阚某所扔的物品,

则是盗窃所得。

原来,今年3月,静安辖区内多位市民电动自行车的前避震器、卡钳、刹车盘等配件被盗,警后展开排摸锁定了嫌疑人阚某。

就在民警到阚某暂住地上门传唤时,为防止民警发现赃物,阚某将这些盗窃所得扔下了楼。经查,阚某盗窃的电动自行车配件总价值为人民币六千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阚某说:“因为贪小便宜,付出代价太大了,非常后悔。”

“本案被告人盗窃他人的电动自行车上比较好的配件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修缮和改造,没用到的配件就藏在了家中。”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胡璎指出,就在民警上门抓捕的当天,阚某意识到自己的盗窃行为已经败露,于是将藏在房间里面的12个避震器和1个刹车卡钳通通从阳台往外扔出去。

“他高空抛物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毁灭罪证,然后试图逃脱自己盗窃的罪责。”

胡璎说。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高空抛物罪对被告人阚某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高空抛物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阚某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五千元的判决。

在此,检察官提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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